♦ 個資法及個資防護宣導課程
立法院於民國99年4月27日,修訂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並三讀通過為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除第6條及第54條條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,其餘條文自民國101年10月1日施行。新版個資法擴大適用對象、保護對象及規範行為,並且加重罰責,最高賠償金額為舊版個資法的十倍,可上達至新臺幣兩億元。
為了協助企業所有業務得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法律要求,避免因個資外洩而蒙受名譽及金錢上的損失,並維護、保障各項業務所產出之重要資訊及個人資料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特舉辦個資法及個資防護宣導課程。
§ 課程大綱(輔以個案研究與討論)
► 個資管理發展與國際趨勢
► 個資法及施行細則修訂重點
► 個資生命週期與防護策略
► 個資罰則深入解析:如何降低法律責任與風險
► 個資保護安全控制措施
¤ 分工合作啟動個資保護工作
¤ 適當任務編組齊心協力
¤ 擬定防護策略推行保護工作
► 資料流程分析健全管理程序
► 資料盤查作業實務
► 建立應變處理機制防患未然:事故後之處理以降低損害